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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
际 互 借
为了能使我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利用其他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本馆与大连市部分高校图书馆
建立了馆际互借协作关系。有需要办理馆际互借的读者,请到还书台办理手续。有关规定如下:
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证使用规定
1.本证用于在指定的大连市高校图书馆内借阅图书。只限本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读者使用。
2.以本人的有效读者证换取相应馆的馆际互借证和馆际互借本,并于当日归还。
3.每人每次限借2册图书 。
4.严格遵守馆际互借方图书馆的借阅规则,如借期、罚款等,并准确填写馆际互借本上的有关内容。
5.以诚信为本,保证图书完整无污损,并能按期归还。
使用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证的规定
1.必须持有大连交通大学图书馆的馆际互借证和馆际互借本进行图书的借、还。
2.每个馆际互借证的借书数量为10册,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3.每人每次限借2册图书。
4.图书逾期罚款办法:0.1元/天。
5.馆际互借证一旦遗失应立即挂失并申请补办,遗失造成的后果,由持证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