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包箱租用规则
 
     为方便读者利用图书馆,放置个人物品,特在馆区内设立存包箱,凡本馆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校园一卡通)均可到三楼服务台申请租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须知 
1.存包箱租用期限每次为一个月(以30天记,遇学校统一规定的寒、暑假及节假日免费续延),月租费为3元,先用后交费。如需继续使用可在到期日前5天内自行在网上续租,方法详见OPAC使用方法中的存包箱查询。读者最多可连续使用5个月,到期前将存包箱清空后,至三楼服务台办理退租手续并交纳租金。
2.租用者请勿转租或转借,否则停止租用资格一学期。
3.请勿在存包箱内放置异味、易腐烂和危险物品,否则取消租用资格一学期,造成后果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租用者请勿擅自更换锁具或私配钥匙,一经发现即没收销毁,并处罚款10—50元、取消租用资格一学年。
5.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本馆对所放置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6.到期后请将存包箱清空并保持清洁,锁好存包箱,将钥匙完好交回服务台,并交纳租金。柜内若留有物品,本馆将视为弃物处理。
7.如有必要,本馆可不经租用者同意开柜检查。
 
二、如有逾期,每日罚款1元;逾期超过10天而无申明,本馆将直接开柜清除并抛弃物品,同时追加罚款;凡罚款未缴者,将停止其使用图书馆的一切权利。
三、租用者损坏或丢失存包箱锁或钥匙,须缴纳成本费5元,由图书馆统一更换锁具且原锁具收回!损坏设备,按价赔偿。
四、为方便教工来馆临时存放物品,图书馆特设有教师用存包箱,有需求的教工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三楼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当日使用当日归还。
五、存包箱的预约 
1.租用5个月的存包箱可为其他读者提供预约服务。读者可登陆图书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的查询界面,点击右上角的存包箱再点击已用5个月进入,如发现橙色的箱号,可点击后利用页面提示输入读者证证号和密码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该箱号颜色变为深灰色。(提示:请更改初始密码后预约存包箱,否则易被他人取消该箱的预约权)擅自利用他人的初始秘密取消别人预约存包箱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50元罚款及行政处罚。
2.预约存包箱成功后请读者随时关注该箱的归还情况。该箱在使用者归还后的两天(不包含归还当天,周六日不续延)给预约读者保留,请预约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三楼服务台办理租用手续,非预约者不可租用。逾期则预约权限失效,任何读者都有租用该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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