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借阅、学习环境,保护馆内图书、设施等资产,强化诚信意识,引导师生遵守《图书馆读者规章》,特制定诚信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将为每一位正式读者建立诚信积分档案,每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诚信满分为100分。
经确认读者存在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的行为时,图书馆诚信管理系统将根据不诚信行为的性质扣除读者诚信分,对诚信分不足者将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条 对于已有不诚信记录的读者,第三次出现不文明行为时,加计一倍扣除诚信分。
第三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被扣除诚信积分,图书馆将做如下处理:
(一)诚信分累计扣除20分的,馆内公告栏予以通报批评;
(二)诚信分累计扣除40分的,停止借阅资格一周,诚信分累计扣除60分,停止借阅资格一个月;
(三)诚信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停止入馆资格一周;
(四)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 读者因为以上不文明行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损毁书刊的,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违规行为严重,构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者,由学校保卫部门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五条 诚信分被记扣后,读者可通过以下行为恢复诚信分:
(一)到图书馆参加义务工作。每参加一小时义务工作,增加5分。
(二)借书或续借图书。毎册增加诚信分1分。
(三)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活动。每次增加5分诚信分;
(四)读者诚信分为0后,需通过参加各种活动、签到积分达到25分后方能激活证卡或90天后系统自动激活证卡。
第六条 违反《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规范公约》诚信分扣除标准见附件
图书馆读者不诚信行为扣分标准
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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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分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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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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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管理员管理、劝导,不配合管理员检查,态度恶劣、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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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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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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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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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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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校纪校规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局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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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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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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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图书馆遇监测仪报警不配合保卫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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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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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吸烟,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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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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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按第四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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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限制区域使用电器取暖、烧水,乱搭乱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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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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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后果,按第四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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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图书馆消防、安防、网络、电梯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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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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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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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书刊、设施设备及他人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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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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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校纪校规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局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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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刷卡强闯通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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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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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损、撕毁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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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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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书刊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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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椅、墙壁、门窗、电梯、标牌等设施上乱刻、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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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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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刷卡取号占座,拒不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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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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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紧急情况下私自开启封闭的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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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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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校园卡及借校园卡给他人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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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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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座椅、沙发、栏杆及其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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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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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物品或馆藏书刊占用阅览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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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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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座睡觉、闲聊、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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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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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取用书刊,乱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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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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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馆藏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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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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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食物、饮料入馆,在馆内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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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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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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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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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背心、拖鞋或赤膊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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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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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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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声喧哗、聊天,打电话、放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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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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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搬动座椅、沙发及其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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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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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书馆计算机上私自安装程序,更改系统设置及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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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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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图书借阅制度,逾期未归还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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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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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到期时,图书馆会通过短信温馨提示,尽快归还图书,或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
期间,不得再借书;
图书逾期每天毎册书计扣1分,每册书最高计扣5分;
如图书遗失,应尽快到图书馆办理遗失手续。按图书遗失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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