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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自习区管理规定
  1. 图书馆自习区是学生学习场所,在自习区内学习的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2. 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及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3. 严禁占位。学生离馆或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时,必须主动清理座位, 不得用书、物占位(包括替他人占位),否则书物按无主弃失处理,责任自负。 20分钟后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
  4. 爱护公物,不得挪动、损坏阅览桌椅及取暖、消防、电器设施。
  5. 保持清洁,严禁涂画和乱扔纸屑、杂物,严禁吃食品及嚼口香糖。
  6. 对于违纪学生,工作人员可将其请出自习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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